保安服务公司注册流程
1、公司名称核准
需提供股东身份证原件、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等,需股东签署《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签订协议
签署工商注册材料公司名称核准后,需由股东、法人代表处、监事签署《公司章程》、《企业告知承诺书》、《股东会决议》等工商注册材料。
3、办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经签署过的工商注册材料、房屋租赁协议等,并报工商局审批,办理公司营业执照。
4、
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公司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章等。 上述项目办理完毕,公司基本注册完成。若开展实际业务,还需要开设公司基本帐户、办理税种核定及购买等适宜。
保安公司设立条件
提供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检查以及*技术防范、*风险评估等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不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2、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3、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相应的资格;
4、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除须具备上述条件外,并符合下列条件:
1、有不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2、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3、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4、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保安服务公司是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
保安服务公司由省级级公安机关依法审核允许成立,并由市级公安机关监督管理的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有偿派出保安员提供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检查以及*技术防范,*风险评估等服务的公司。
保安服务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1、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及实际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照片各两张;
2、拟设立公司的名称(5个以上或更多)
3、经营范围;
4、注册资本及投资人出资比例;
5、注册地之租赁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注册在经济区可由经济区提供);
6、财务人员上岗证与身份证复印件,照片2张;
7、其它规定的注册材料;